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运用

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于2006年秋季新生入学后开始实施,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就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其他课程相比,该课程与大学新生的思想特点和需求以及大学生活的实际比较贴切。该课程特点的变化要求教学方法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谈话式教学模式的运用,则可以使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得到明显地提高。
一、谈话式教学模式的内涵及特点
(一)谈话式教学模式的内涵
谈话式教学模式,即以谈话为主要方式的一种教学模式。该种教学模式是通过师生间谈话使学生掌握知识、澄清认识、统一思想,达到教育者预期的教学目的。谈话式教学不同于提问、讨论,提问一般是为了引入教学内容,或巩固已学的知识,提问的内容基本上有固定答案;讨论是学生之间进行的对话。而谈话是师生间的对话,谈话本身的内容就是教学中要展开的内容,通过谈话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二)谈话式教学模式的特点
1.主体地位平等
我们一直强调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的主体,但在实际教学中双方的主体地位是不对等的,学生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在谈话式教学中,教师和学生都是谈话的主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关注的是对问题的探讨和交流,而对方的身份则不会影响到谈话的内容,缩短了教师和学生的距离。因此谈话是在平等、友好、融洽的氛围中进行,学生不至于产生逆反心理,而且由被动变为主动,增强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互动性强
谈话需要师生双方的参与。如果只有一方加入,则变成了单纯的“讲”和“听”,而谈话式教学则可以增强双方的互动。师生双方只有认真倾听对方的内容,才能使发言更具有针对性和说服力。因此,既对教师是个挑战,促使其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又使学生上课更投入、更专注,对问题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http://www.51fagu.com/zxdt/20100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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