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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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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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家庭财产可分割:
1、全部财产分三份,夫妻及独生子各一份
2、全部债务分二份,夫妻共同清偿
3、在夫妻分得的财产中,共同预留孩子至大学毕业止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支出

purity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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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可以协议分割,只要双方协商怎么分都可以。 若是进入法律程序的话,法官会考虑实际的情况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个人的财产还是自己的

守望太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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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的,按协议分。 协议不好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办理。各自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债务)平均分配,孩子的抚养权可协商,有争议的法院可根据双方条件判决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跟随母亲,满十岁的孩子可自己决定跟谁,抚养费也可协商,法律规定的是应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按其收入的20%-30%给付

守望太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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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对于婚姻关系中有过错行为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对于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也可要求少分或不分,这需用受损失的一方提出诉讼请求并且有证据

草原小飞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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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裁决。

阳阳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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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

robert19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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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那样分的,你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你们的财产,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在你们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把家庭财产分成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和孩子一份,对于此国家是无权干涉的。其实那一份可以看成是你们夫妻双方赠与给孩子的。关于孩子是否有权利分割家庭财产,他是没有这个法定的权利的,关键还是看夫妻双方的协商。
2、关于全部债务的问题,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至于是不是预留孩子至大学毕业止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支出 ,这个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你可以留也可以不留,但是孩子以后发生的抚养费你们是应该承担的,就是说以后预留的分额不够你们还是得负担的,而且孩子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成都方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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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均分。

路上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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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提问题太过抽象,建议详细列明情况,才能得到更好的回复。

天津市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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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婚后财产,双方分割。
参考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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