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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今年六岁,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分享我的育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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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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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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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妈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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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超市是没有办法对于孩子的死亡负责的,对于您所描述的事情主要分为两个关键点,第一,超市不允许吃东西,所以老人偷偷喂食也只是擅自在不经过允许的情况下执行的,所以属于违规行为。第二,老人喂食果冻产品,经过日常市场的调查一般果冻都会有注明不应该三岁以下孩子食用,所以喂食不正确的产品所产生的后果应该本人负责。综上所述超市没有办法对您的影响负责。
另外,如果在救治过程中超市对此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就另当别论了,比如购物车或者堆积物挡住了通道等等,当然这种情况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决定,具体还要看双方律师的取证和沟通,
最后,给予一些建议:对于孩子意外死亡这件事相信很多家长都很痛心,但是还是希望从根本出发,客观的看待问题,如果是自身的问题导致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管怎样家长还是应该起到积极的作用的,另外支持各位如果权益受到损失后要进行主动维权,可是还有一方面,倘若不是对方责任,那么就不要进行没有必要的维权争夺了,第一是对于自己经济的损失,因为律师还有索证等都需要费用的支持;第二是因为对外也不好看,这种无理取闹下去并不会得到任何期待的结果,反而适得其反。因此,对于描述的提问,如果不存在救治方面的违规行为,只是单纯提问所述的情况,我们并不支持进行起诉,因为超市并不存在任何问题。
Yes麻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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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他是大人,不是三岁小孩。他能预见吃东西被卡住所带来的后果。造成孩子死亡,那是老人家监管不力,应该由他自己负全责。
在超市里面喂孩子吃果冻,付钱了吗?如果没有付钱,自己偷偷拿来吃的,那超市更是没有责任了,总不能说顾客自己偷东西来吃,超市没有逮到,而造成顾客发生意外吧?强盗逻辑是行不通的。
如果付钱了,那超市也是没有权利管的。顾客买了的东西当然是随便顾客自己怎么处理了,别人是管不着的。
事实上,法律总是在保护弱小群体的,法官可能会让超市做一些人道的赔偿,当是捐款吧!这种情况,那就得另当别论了。
一般的果冻生产厂家都会注明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不知道案例当中小孩有多大了?既然要喂食应该也是三岁以下的小孩吧!唉!都怪老人家不长心。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些见解,希望有法律人士从法律角度上解答这个问题。
沙漠遇见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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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动不动就谈钱嘛!责任不明确,谁是谁非也不分!就张口这赔、那赔,真是face没了!
责任究竟归谁:超市公告明文规定:超市内严禁随便私拆商品包装,凡私自动拆吃商品按偷窃行为追究责任人责任!那么老人喂食小孩果冻究竟在超市哪个区域发生行为成了责任追究的关键!
一、食品试用体验区!超市有责任对食品安全进行提示及预防!果冻至幼孩死亡,已多次发生!超市有责任做好果冻试食的食品安全工作!如老人在该区发生喂食行为!责任依法由超市负责!
二、超市内部销售区!老人未经允许私自打开货架食品进行喂食!那行为本身责任在于老人违反超市规定,属违法行为!故意侵害超市财产利益!应该追究老人侵权责任!而老人喂食行为也违反了超市及食品包装上的安全提示及监护人日常监护常识,导致孩子身亡!责任完全由老人自己承担!事件发生后,超市有责任及时采取报警及公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急救措施!若超市不闻不问、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伤害损失,超市依法承担相关社会责任!
三、超市结算区外!老人喂食行为属个人行为,由于未按照超市及食品包装上的安全提示及监护人日常监护常识,导致孩子身亡!责任完全由老人自己承担!但事件发生后,超市也应该及时进行相关措施同第二点!
你认为这种孩子伤亡责任由谁来承担呢?欢迎有不同看法,下方留言?
感谢你的关注和阅读!谢谢!
法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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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小孩吃下的果冻存在质量问题,并且,该问题就是小孩的死亡原因,那么,超市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非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或者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或者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3、赔偿责任主体的选择。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如果小孩死亡系果冻质量问题造成的,那么,超市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4、老人的责任。鉴于老人偷拿果冻给小孩吃,那么,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比例不会大,因为,该行为与小孩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并非直接关系。
一孔之见,引玉之砖。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每天健康知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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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偷东西被抓住,自杀后超市被索赔85万。这个故事说的是在甘肃,有一个女孩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偷了超市的晾衣钩。而超市随后把他电话把他母亲叫来。母亲赶到现场赔偿并责骂了女孩。女孩回家后由于想不开跳楼自杀,而母亲就围着超市不放,最终把超市告上法庭,法庭判超市赔偿85万。
我个人认为超市做的没错,抓住女孩并没有对他进行高价勒索,而是叫通知家长来进行相关的赔偿措施。还是母亲教育孩子的方式有问题,孩子不懂事进行小偷小摸的活动,你给他正确的教育就好了,不必要打骂,现在的孩子内心都很脆弱。而最后却落得这个下场,实在是让人唏嘘。
本例中超市是不是要赔偿,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的。第一,我们都知道,果冻是不适合三岁以下的孩子吃的。因为小孩子很不懂事,很容易一口就吞下去噎住喉咙,导致窒息而死。所以三岁孩子在食用果冻的时候,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看护下食用。而果冻出厂时,商家已经明确的标示了三岁以下的儿童请在监护人看管下使用,或者说三岁以下儿童禁食。如果此时因为老人的不恰当喂食导致孩子窒息,那么超市是不用赔偿的,最多是进行人道主义的安慰补偿。
第二,如果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孩子中毒,那么超市需要赔偿。
《消法》明确规定的,如果是产品质量本身的问题,消费者是有权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责并要求赔偿。所以如果是因为果冻本身的质量有问题,比如漏气、腐败变质的,导致孩子吃了之后死亡了吗?超市是理应赔偿。
不过要我说,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你擅自把果冻打开了给孩子喂食,那真的是一种很可耻的行为。虽然我们都强调保护弱者,但你这样的行为真的不值得保护!
廖彩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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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吃果冻的确存在风险,容易划入呼吸道等进而产生危险。正因为如此,果冻才会都做了这样的提示。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忽视提示,采取危险的喂孩子果冻这个行为,本身就应该自身承担最大的责任。
除非,果冻没有这个警示语,那么另当别论。
如果没有这句话,果冻就属于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超市购买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而导致他人产生危险,那么会面临一定的责任。
下图这个,法院是支持了赔偿了的
什么情况下,超市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责任第一,就是我说的果冻不符合安全标准
那么贩卖不合格的产品,肯定这会带来潜在的危害。甚至果冻的厂商都会面临处罚。
毕竟,即使没有这个事,普通消费者购买回家也容易出问题。
第二,超市没有尽到救助的义务
如果当时孩子出现问题,超市麻木不仁也不知道帮忙救助,叫个救护车,那么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责任。
但是这种情况,其实普遍很难存在。
很明显,此类事故最大的责任依然是当时的监护人据说,生活中,不少人有先吃了,再付账的习惯,这个习惯也衍生到了超市。
一度笔者看见不少人因为这个话题讨论不休,一些人认为必须给钱才使用。但是也有人认为这个和去饭店吃饭,找消费后结账一样,只要自己最终付费,其实没有任何问题。
我不讨论这个行为对错。
但是法律上,毋庸置疑的是,作为当时孩子的监护人和照看人。让孩子置于这样的危险中,自己不合理的给孩子喂食活动。
自身当然要承担最大的责任。
因此,再次提醒,父母们,长点心啊,每天看头条都很多让人痛心的意外事故。
开水锅烫伤
打麻将孩子溺亡
不得不说,这时候即使有了赔偿,你的孩子受的苦可以消除吗?你的孩子的命可以挽回吗?
所以,家长们,做个合格点的父母吧,不求培养孩子成龙成凤,好歹尽量让他们少点意外,健康长大。
om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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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作为一个老人疼爱自己的孩子是不错的,只是方法不当。
其次超市为什么会有能吃死人的东西?如果是这一个孩子对果冻过敏那就不说了,如果是小孩这个群体过敏呢?那么这个事件就大了,超市里的果冻一般也就小孩会吃,那么弄这个出来是不是专门针对小孩子呢?所以超市以及果冻的进货渠道必须严查,不能让这种危害到祖国未来的东西存在。
老叔又出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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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注意一点的是,在果冻的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上都要有警示语,有一个案例就充分说明了这细节很重要:2015年安徽滁州一市民在超市购买了果冻,在食用时发现果冻盒装上印有:“ 注意: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须监护下食用”的警示标语,但在果冻的个体上并没有警示标语,于是上诉至琅琊区人民法院。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十倍的赔偿金。结果,虽然市民并没有造成人身损失,但因为果冻最小食用包装没有警示标语,法院判超市一次返还原告货款,还要支付十倍赔偿金。你看,若果冻不符合国家标准,无论消费者有没有造成人身损失,超市都要赔钱,如果孩子吃果冻噎死了,超市要赔得更多。
3、如果果冻的产品规格和包装都符合国家标准,那超市要赔钱吗?2008年,广西南宁一个两岁多的男孩吃果冻噎死,其父母向南宁兴宁区法院递交诉状,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果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又存在产品缺陷,超市要承担70%的责任。后超市不服,向南宁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南宁中院认为,超市销售的果冻符合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属于合格产品,驳回男孩父母的所有诉讼请求,不过,超市作为人道主义援助,自愿支付了5000元给男孩父母。你看,若果冻符合国家标准,即使孩子是吃了果冻噎死,超市也不用承担责任,只是人道主义的援助就可以了。
4、至于老人“拿”了超市里的果冻,那是偷吗?这是另一件事情,超市可以控告老人偷窃,不过,无论是否偷窃,超市都不能以“偷一罚十”来罚款,因为这是行政处罚行为,应当由行政机关实施,最好的做法是报警处理。5、医生提醒说, 并不只有直径3.5厘米以下的 “一口吞”小果冻,才有可能导致儿童窒息,对于5岁以下的孩子来说,直径在3.5厘米以上的大尺寸果冻同样很危险。家长最好不要给儿童吃果冻,一旦发现孩子吃果冻出现呛咳、憋气,家长应立即送孩子到医院,在去医院途中,家长可以头朝下抱起小孩、拍背、压腹、争取果冻及早排出。不能喝水,否则水吸入了气管,后果会更严重。欢迎您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评论,我是【育儿迪绅爸比】,头条原创作者,欢迎关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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