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要剖腹产时,产妇要求一定要剖腹产,医生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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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姐的产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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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来解答一下。
我们在临床上,也遇到一些孕妇问:小红姐,医生不给我做剖宫产,可是,我就是想做,怎么办?
女人生孩子本来是一个正常的生理过程,只有在病理状态下,如孕妇出现了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危及到母儿的安全时,才可以实行剖宫产术。
在过去,由于多重因素原因,我国的剖宫产率逐年上升,2012年我国剖宫产率已经达到55%左右,有些地方已经达到79%,这些剖宫产手术中很多是不具有剖宫产手术指征的。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规范剖宫产手术和剖宫产指征,我国妇产专家们参考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和加拿大妇产科医师协会制定的剖宫产指南,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在2014年制定了剖宫产的专家共识。只有具备下面这些剖宫产手术的指征,才能进行剖宫产手术。
  具体包括:
  1、胎儿窘迫:指妊娠晚期因合并症或并发症所致的急、慢性胎儿窘迫和分娩期急性胎儿窘迫短期内不能阴道分娩者。
  2、 头盆不称:绝对头盆不称或相对头盆不称经充分试产失败者。
  3、瘢痕子宫:二次及以上剖宫产术后再妊娠者;既往子宫肌瘤剔除手术穿透宫腔者。
  4、 胎位异常:胎儿横位或初产足月单胎臀位(估计胎儿体重大于3500g者)、足先露。
  5、 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胎盘部分或完全覆盖宫颈内口者及前置血管者。
  6、 双胎(多胎)妊娠:第一个胎儿为非头位;复杂性双胎妊娠;连体双胎、三胎及以上的多胎妊娠应行剖宫产。
  7、 脐带脱垂:胎儿有存活可能者,评估不能迅速经阴道分娩,行急诊剖宫产术以尽快挽救胎儿。
  8、 胎盘早剥: 胎儿有存活可能,应监测胎心并尽快行急诊剖宫产术娩出胎儿。重度胎盘早剥,胎儿已死亡,也应行急诊剖宫产术。
  9、孕妇存在严重的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急性脂肪肝、血小板减少、重型ICP等情况不能承受阴道分娩者。
  10、糖尿病孕妇估计胎儿体重>4250g者。
  11、孕妇强烈要求的。

从上述条款中,我们看到最后一个指征,就是孕妇强烈要求,是属于个人因素。
当初,在把这条放入剖宫产指征时,专家们还有过不同意见,后来,最终还是保留了这一“孕妇自主”条款,也就是说,哪怕什么病理指征都没有,但只要孕妇强烈坚持,医院也会进行剖宫产手术的。
这也是为了避免出现诸如,产妇要求剖宫产,医院坚持顺产,结果出现意外,导致的医疗纠纷,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具体国情。
当然,在实行这特殊的孕妇自主条款时,医院也需做病历记录;医生要具体告知产妇剖宫产术的利与弊,包括和家属的充分沟通等。

一杯冷了的热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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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各方面符合顺产的条件,正规医院的医生会拒绝刨腹产的,顺产对产妇宝宝都好,产妇恢复也快。产妇胎儿情况不好,医生就会要求刨腹,但是现在私人医院没有什么道德,想刨就刨为赚到钱就行。

爱唯一e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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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的绝对指针有:胎儿窘迫、骨盆狭笮、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珍贵儿、巨大儿、重度妊娠合并症等等还有相对的手术指针:羊水过少、头盆不称等等;绝对手术指针就是必须要手术才行相对指针就是可以手术也可以在严密监护下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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