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尔铺事业部教你如何防商铺交易合同诈骗!

  《深圳商报》2月7日报道新怡景商业中心(“中心城”)尚未办理分割分证登记即违规销售后,事件又有新进展。昨日,多名置业者向深圳商报热线反映了自己购铺经过,并表示正着手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据记者了解,深圳经侦局已介入事件调查。

  上周五,中心城售铺处地产代理接待处,工作时间记者没有看到代理经纪人,也看不到顾客。深圳商报记者 李博 摄

  香港置业者认为“涉嫌合同诈骗”

  昨日下午,香港居民吴女士看到《深圳商报》的报道后,立即委托律师联系记者。

  据其代理律师介绍,2011年10月23日,吴女士与深圳市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认购新怡景商业中心两个商铺共计103.35平方米,并累计缴纳购铺款826万余元。此后的情况是,她与朱女士一样,既未能接收所购买的商铺及其全部租金收入,亦在追款的过程中屡遭逃避和推诿。2011年12月30日,吴女士被要求在空白的《新怡景商业中心(中心城)商铺买卖协议》签名,声称交付的全部商铺款将用于支付“偿还银行贷款,解除抵押和支付股权交易款”。

  吴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曾向有关媒体投诉,但不被受理。而《深圳商报》在揭露违规售卖中心城“问题商铺”事件上显示了正直和勇气。吴女士认为深圳市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签订《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时,对于产权等事实存在故意隐瞒事实,根本不具备销售商铺的资质,具有明显的欺诈嫌疑,且涉及金额巨大,遂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深圳市经济犯罪侦查局报案,要求依法追究深圳市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昨天,置业者朱女士也委托律师将“受托方”乐高控股及“担保方”相关责任人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朱女士说,《深圳商报》对这起可能涉及二三十亿元的违规销售事件态度谨慎,在经过详细调查后进行披露,显示了媒体维护房地产市场安全与社会和谐的责任感。报道刊发后,她接到了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女士的电话。对方只对她说了一句就把电话挂了:“你要不要把事件搞这么大啊?”

  朱女士说,她当初只看到中心城总的房产证复印件而非分割之后的分证,就掏1325万余元全款购买中心城商铺。这与中心城商铺销售宣传册上中心城总裁刘伟宏的“广东省政协常委”等一连串耀眼光环有关,“没想到这一特殊身份和荣誉却被用于骗取购房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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