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是否有权干涉个体的道德行为

公众是否有权干涉个体的道德行为
已邀请:

mihu305

赞同来自:

真实事件

  中午12时20分,60路车停靠在错埠岭站台,一名看起来70多岁的瘸腿老汉颤颤巍巍地上了公交车,此时车上满座,老汉拼命往里面挤,才有了一个可以站住脚的地方。他的面前就是老弱病残专座,一个看起来20岁左右的女孩坐在座位上,两眼望着窗外。此时,公交车司机播放起“请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广播。一名乘客示意女孩让座,不料女孩不服气地骂了起来:“车上那么多座位,凭什么叫我让座?”这时,一名中年男子和女孩理论起来:“因为你的座位是老弱病残专座,老人就站在你的身旁!”女孩一听,头扭了过去不予理睬。

  该男子大怒,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钞票,用钞票抽打起了女孩的脸:“你让座,一百元钱就是你的,让不让?让不让……”女孩生气地跳起,与该男子发生激烈争执,但被该男子使劲一把拽出了座位,周围的乘客一致叫好。
“让座”是穷人道德。富人自己开车,有私家车的富人,不需要别人让座;同时,富人倾向于用金钱来赎买待遇和服务,比如,他们会花更多的钱,去坐出租车。所以,“让座”考验的是穷人和穷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穷人和穷人之间互相同情、互相怜悯、互相关爱的能力和程度。

网上看到《网友曝女孩拒给老人让座遭男乘客用钞票抽脸》的新闻,据说,绝大多数网友都支持那个男乘客用钞票抽女孩脸的行为。从这则新闻及读者反应可见:

1、穷人和穷人之间倾向于“不互相同情”,女孩不让座的事实说明,女孩不想同情残疾老人;

2、但是,穷人更倾向于用道德来解决问题——他们要求女孩让座而不是要求那个老年残疾乘客花钱买座,大多数穷人都要求别人有道德,或者这样的话应该反过来说——多数穷人相信这样的信条——弱者有道德权力要求别人无偿同情和帮助自己;

3、穷人倾向于用暴力来胁迫别人有道德,那个男乘客用百元钞票抽女孩的脸并且获得读者支持,很能说明问题,抽别人脸无论如何都是暴力行为、故意伤害别人的行为、胁迫别人的行为,是干涉别人自由和意志的行为,严格说来,是非法行为,触犯刑法;

4、穷人倾向于用侮辱别人人格的办法证明自己道德优越,那个男乘客用百元钞票抽打女孩的脸,是侮辱女孩人格的行为,他认为一个没有道德的人就没有人格可言,这里要说明的是,他并不是真地想通过用100元来赎买女孩的座位帮助老年残疾乘客,如果他真地想通过赎买来帮助老年残疾乘客,他就不用抽打女孩的脸了,他只消轻轻地悄悄地说:“给你一百元,你让个座!”。

……

我不想再分析下去了。我也是穷人,我虽然有车,但是,我也常常乘公交车,我的家人几乎天天乘公交车。我这样分析,是自己打自己耳光,让我自己不得安宁。

有趣的是,腾讯网登出上述新闻的时候,同时编发了另一条新闻《女孩不给扒手让座遭暴打全车无一人伸援手》,严格说来,这个标题是错的,“无一人援手”只是说,女孩挨打的时候,没有人站出来申斥或者阻拦那些扒手,那些扒手走了之后,有个人站出来给女孩200元,并且告诫她:“以后不该管的不要管……”。我很希望这个车上也有一个人,他拿出100元(不需要200元),在那些扒手的脸上抽来抽去,并且申斥他们:“我用一百元买你们不要犯罪,不要打人……”,用暴力制止暴力,是我赞同的。

我要反复地申明,我是一个穷人。

我站在穷人一边。但是,我反对任何人,用任何强迫、胁迫、暴力、侮辱人格的方式,要求我们讲“道德”,我们愿意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但是,不愿意被迫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更不愿意在被抽打,被100元钞票抽打,被100元钞票抽打耳光的情况下被勒令,同样也绝不愿意在被“反复劝说”的(软暴力)情况下被迫做一个好人。

       1、我主张向开车的富人征税,帮助穷人改善公交条件:增加公交车两次,提高公交车档次,改善公交车服务。上海通过私车牌照费向富人征税,13年征收94亿,如果一辆公交车30万元算(普通车20万元,豪华车60万元),这些开车的富人应该可以为座公交车的人提供31000辆车。上海还向自驾族征收贷款道路通行费,加上以前征收的养路费等等,政府应该把这些钱尽量多地用在大众公交系统上。

       2、我主张除了保留4张老弱病残孕座椅,公交车应拆除座位;我主张除了保留老弱病残孕座位,还应该更加体贴地为老弱病残孕服务——公交车应该在靠站上下客的时候可以倾斜,便于老弱病残孕上下,公交车上应保留轮椅泊位,等等。除了老弱病残孕可以坐座位,公交车作为受政府补贴的交通系统,应该着眼于为更多的人提供服务,其他座位应该拆除。对于一般乘客,公交车不应该提供座位服务,这样也就取消了“暴力”(反复劝说的软暴力和被人用一百元钞票抽耳光的硬暴力)胁迫乘客让座的前提条件。

       3、强调一遍:我主张可以不给普通乘客提供座位,而反对给乘客提供了座位,却又用反复劝说(软暴力)和暴力胁迫(硬暴力)的手段要求乘客让座。如果一定要提供座位,就请为每个人平等地提供享有坐座位的权利。不要耍弄穷人,故意让穷人在道德和利害面前两难。

“让座”是好的道德,是穷人之间互相关爱、怜悯、帮助的好道德——我无条件地渴望穷人之间相互温暖,相互关爱,因为我也是一个穷人,但是,一个逼迫穷人善良、逼迫穷人做好人的社会,一定不是一个健全的好社会。
 
我希望这样的“劝说”和胁迫少一点,而不是多一点。这方面,我们的制度安排好一分,政府的工作多做一分,我们对穷人的道德胁迫和劝说,就会少一分。

  我的几个学生设计了一个社会活动的创意方案,他们要“乘客在公交车上让座”。这个方案考虑得越详细,我就越担心。我劝他们不要设计一张疏而不漏的天网,逼迫乘客“让座”,但是,他们不能接受。我震惊于他们脑子里对于“高尚道德”的信仰,和为了这个信仰而不惜使用各种方法的高蹈与自信。我很担心,他们将来只是以更文明的形式到车上去扮演那个用百元大钞抽女孩耳光的女乘客的角色。

因为,我知道的善只有一种:“喜乐的善”。

“我们并不弃绝善行;我们反倒爱惜,并多多教导人。我们不因善行本身的缘故定善行的罪;乃是因所加的这一个靠行为称义的不敬虔与误解的观念的缘故定行为的罪;因为这是以行为只在外表上装善,实际上并不是善的;他们乃是欺骗人,引导人互相欺骗,如同凶恶的狼披上羊皮。”
lyccmyth (2009-3-31 23:24:33)
网上的一些评论:

近日在青岛发生的一起女孩不给残疾老人让座,男士用钱抽她脸的事件,被一网友爆了出来,从而沸腾了一锅“道德翡翠汤”。然而,这样的事情不止在青岛,发生在哪里也不足为奇,只是这件事被有幸得到了关注,他们两个只是给道德包装撕开了一条口子,也许他们会引起人们对道德回归的思考。


在我的印象中,不管在哪里坐公交车,都有着人多座少的尴尬。几乎坐公交车很少有坐下的时候,就是偶尔有幸得一座位,也面临着给老弱病残让座的可能,不是自己情愿,而是一种约束。道德,这是一个有着约束力的,自己强迫自己的行为。

道德没有具体的概念,是久而久之人们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种以不伤害他人为原则,尽可能的以真善美的行为与思想来诠释人的本性,是人们最原始的对美的向往。

二十多岁是从单纯走向成熟,从学校走向社会,从单一走向多元,从未知走向已知,从无我走向有我的矛盾而混乱的年龄。假如这女孩再回去五到十年,很可能第一个让座的就是她,随着年龄的成长,利益和自私开始充斥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又缺少必要的教育与重要的经历和经验,从而没有完全形成一个正确的人生观,这是个人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而那位中年男子的行为是一种血性的英雄主义,作为我本人还是欣赏血性方刚的英雄行为的,但并不赞成这位男士的做法,这不光有失风度,也是对自我的张扬与对他人的专制,还兼有恃强凌弱的嫌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然是侠客豪情,但“刀”字毕竟比“不平”要锐利的多,这位男子充当了一回“道德专制”的执行者,的确有失理智。

这锅烧开了的“道德翡翠汤”,不是单纯的让座与抽脸的问题,而是应该关注的道德教育,人性教育,生命教育等等的社会教育问题,更是整个民族的素质教育问题。

ccv1234

赞同来自:

有权干涉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