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人流手术后,医生给爸爸妈妈看孩子的尸体,道德么?
我意外怀孕了。因为我和丈夫的原因决定不要小孩,我们也觉得对不起孩子。我怀孕的时候发烧感冒了,吃过感冒药退烧药。但是我当时不知道我怀孕了。医生告诉我,孩子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我和老公最后决定以防万一,不要这一胎了。麻药刚刚过去,医生取出孩子后,立马拿给我老公看,给我看,而且还让我看清楚了,语气十分的不屑说,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要遭报应的。事后我去复查,原来子宫内膜有12mm ,被她刮到只要3mm .不知道是不是对于我们这种选择做人流的人恨之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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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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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很多女性朋友有做人流手术的经历或者都听说过人流手术,那么在做完人流手术后,医生给爸爸妈妈看孩子的尸体,道德吗?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医生选择给孩子的爸爸妈妈看孩子的尸体,不存在什么道不道德的问题。因为有的医院会有这种规定,人流手术后给爸爸妈妈看看孩子的尸体,以向患者表明手术进行的很顺利。其实不光人流手术,平时做阑尾炎或者别的切除身体组织的手术,在术后都会把切下来的组织给患者或者家属看一下,以征求患者的意见来处理这些切下来的组织。给患者看人流手术后孩子的尸体不是医生存心要让患者心存愧疚,只是医生的职业习惯和操守让他们这么做的。也有患者会主动要求看一下孩子的尸体,以表达对孩子的愧疚心理。
我个人认为人流手术后医生给患者看一下孩子的尸体还是很有教育意义的。毕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被扼杀了。也让一些年轻的父母知道人流手术不是儿戏,从侧面提醒他们,如果暂时没有要孩子的打算就要做好避孕措施。
但是有些特殊情况,比如患者在不知道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某些药物导致不能要这个孩子,需要做人流手术。个人感觉这种情况下最好不要给患者看孩子的尸体了,以免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育龄青年,如果不打算要孩子的话,做好避孕措施以免造成这样令人痛心的结果。
本期答主:安丽丽 医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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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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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子宫内膜是由薄变厚,然后月经来潮,然后又变薄的,这是人体的自然变化。怀孕时内膜有一定厚度才能维持怀孕,做完人流内膜自然就变薄了,等下次月经前又会变厚的。做多了,内膜损伤次数就多了,到时就真的影响月经,影响怀孕了。可以去查查书。
半城微凉夜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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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大小姐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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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儿3551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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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自在14241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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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海捞梦话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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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检查,羊水补起来了,心跳有所下降,但心脏却起了很大变化,即心脏占了心室的3/4,也就是说胎儿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是极难治疗的,但要花费巨大的费用,另有这种病的人,不能活得长久,有的十几岁,二十岁就去世了。 朋友的家庭并不富有,像这种畸形的胎儿,查出来了,按优生优育的角度来说,这孩子是不能要的。生出来,于他,于父母,都是一种受罪,一种负担。因此,他们决定将孩子引产了。 孩子引产出来时,医生没有叫朋友看,朋友也不敢看。医生把她的丈夫叫进去,问要不要拿去解剖,看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先天性的心脏病等。他们决定不拿去解剖了。 朋友听丈夫说,这个胎儿是个男孩。他们都觉得很可惜。
回到题主的问题:做完人流手术后,医生给爸爸妈妈看孩子的尸体,道德么? 根据题主的描述,医生不仅让题主夫妻看孩子的尸体,还十分不屑地对他们说: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要遭报应的。在这里,医生认为自己是道德的,不道德的是题主夫妻。应该是医生不了解情况吧,不能上升到道德的层面来讨论这个问题。 像我那个朋友,医生也叫他们看孩子的尸体,但医生的出发点却是好的,多了解一些,对怀第二次孕时,就能吸取某些教训,不再重复第一次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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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也1014409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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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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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手术后医生让父母看取出的胚胎是正常程序
人流手术也是手术,虽然是在门诊就可以做,不必象其他手术必须在手术室做,但手术的一些程序是应该有的。
记得我老公做阑尾炎手术时,医生就把切掉的那部分阑尾放在纱布上拿出来给我看了,并作了解释。同样我姨夫做胆结石手术时医生也把取出的石头拿出来让家属看并交给了家属。
因此上人流手术后医生让你看取出的胚胎组织属于正常程序,医生的做法无可厚非,更不会象你所说的那么阴暗不道德。
我因胎停育人流后医生也给我看了取出的胚胎
我生女儿前有过一次胎停育,大约怀孕50多天时阴道流褐色血最终没能保住,胎停育只能流产。医生给我做完手术后,把取出的胚胎组织专门拿来给我看,还指着一块组织告诉我这个将来会长成胎儿。
我觉得这个做法很负责任,并无不妥,最起码让你能亲身感受到那一点点东西就是一个小小的生命。
虽说人流手术属于常见门诊小手术,但如果不是非做不可,还是应该谨慎考虑,毕竟我们轻易不能放弃一个小小的生命。
澳考医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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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学的角度,给手术当事人和家属看手术中从当事人体内取去的器官或组织,首先是出于对患者知情权的尊重,其次是遵从医院的相关的管理规定(当然并不是所有医院都有这样的规定。),再者是对于手术精准正确的佐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医疗纠纷。一般看完之后,会让患者本人在手术切除物告知单上进行签字确认的。
综上原因,把手术切除的器官或组织给患者本人和家属看是合法的,正当的,并非不道德的。
当然,当事人和家属如果不想看的话,可以事先跟手术医生说好,不看的。看与不看,这个被手术者本人和家属是有自主选择权的。对于问者在后面补充说明里提到的,由于大夫告知时的神情和语气,以及告知的话术可能有不妥之处,对患者和家属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确实是手术医生考虑不周,做法欠妥。原本问者和自己丈夫对于人工流产就已经是心生愧疚,看了取出的孩子,加之医生的话语和语气,任谁都不会心里好受的。不过从医学的角度看,其实大夫说话,可能是语气不好,存在表述欠妥的问题,但只是想提醒或者说警告问者夫妇,轻易选择人流不好。除非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正规医院有职业操守的大夫是不愿意随便给人做人流的。人流对女性的伤害要远超大众的认知。
对于问者说,子宫内膜的厚度由12mm被挂到3mm,在此从专业角度给解释一下。因为人工流产目前还是一个不确定性手术,手术更多的是凭借医生的经验来操作,为了避免没有刮干净导致后续一系列的问题发生,一般都会进行比较彻底的刮宫。一般一两次人流的刮宫,后续随着女性自身身体的恢复,子宫内膜的厚度会逐渐恢复到正常厚度的。但是不少女性天生子宫内膜薄,可能一次的刮宫带来的损伤都有可能致使终身不孕。所以这也是多数正规医院的大夫不愿意给患者实施刮宫人流术的原因。
希望问者能够理解医生可能只是纯粹从医学的角度出发来发表的术后言论。相比至于黑心小医疗机构疯狂鼓吹人流方便简单基本无损伤危害而言,这位大夫只是言语不那么委婉客气罢了,最起码初心肯定是好的。
希望回答能给你带来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