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嫂逛街把孩子放我家不小心烫着,现耍赖索要赔偿该不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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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圈伐木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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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跟金钱扯到一起,做得不妥两面不是人。
首先,这事儿哥嫂把孩子放姑姑家,姑姑确实有暂时监护的责任,孩子出了事儿,第一时间送医院治疗才是重点,处于内心的责任和情义,可以出医药费或者帮忙照顾。


但是,哥嫂“耍赖”、“索要”、“赔偿”,这三词一用,就不免让人深想,哥嫂出于什么理由和目的,作出索要赔偿的行为?!难道就没想过索要赔偿的对象是自己的妹妹?
孩子出了事情,父母着急姑姑也内疚,如果非纠着要赔偿,要了钱没了情,关系基本就到此为止了!



话说回来,帮人看孩子身边很常见,看过的人都知道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前面有段时间很忙,周末孩子去兴趣班,没时间去接,就拜托闺蜜接她儿子的时候,把我儿子也接到她家,我再去她家。
有天收到她消息,说孩子摔了,把膝盖连小腿肚子那片擦伤了,先送去社区医院,发了张图,整个小腿侧边一片血红,赶紧放下事情赶过去。
原来,是她带着两个男孩去小区里骑自行车,轮到我儿子骑的时候,冲向花坛碰到沿边,车翻了小腿肚擦在粗糙的地面,皮擦没了。
闺蜜付了医药费,一直给我道歉,每天都问恢复得怎么样,我把医药费转回给她,她又转给我,我明白不收她钱,她心里难受,最后收下,也宽慰她别内疚了。
孩子受伤当然心疼,可毕竟还是自己请求帮忙的,因为感情别人答应了,咱也不能因为钱把别人伤害了吧。


韩东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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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嫂把孩子放你家,结果烫伤了,于情于理于法,你都应该给赔偿,这不是你哥嫂耍赖,而是你无赖,你这个问题提的就挺无赖的。为什么这么说,听我一一道来:
1、你哥嫂逛街,把孩子放在你家,你有权拒绝,直接拒绝或者找个合理的理由拒绝都行,比如你就说你也逛街,你有事,这样最好,也是你的权利。
2、一旦你同意孩子在你家,这时候,你就成了孩子的临时监护人,请注意,是临时监护人,也就是说,孩子无论出什么问题,你都要承担责任的,无论是打人,被打,或者自伤,第一责任人就是你,这点你要明确。
3、孩子烫伤,这个责任是你承担,所以你要负责给孩子治疗,所有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都应是你负责了,找你赔偿天经地义,这不是耍赖,而是你必须该付出的。你不能装没心眼子。
4、其实从情理角度看,也是你应该主动的出钱为孩子治疗,但是从这件事的发展来看,你哥嫂能够找你要赔偿,说明你根本就没管孩子,如果你要主动跑前跑后治疗,我想就不会存在你哥嫂耍赖的,这种耍赖也是针对无赖的耍赖。
5、哥嫂能把孩子放你家,证明你们关系还是不错的,孩子烫伤,本来也不是谁故意的,本来这件事大家帮着把孩子治疗好,也就天下太平,但是总有人有私心,才让问题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僵持,最后,亲兄弟反目,得不偿失。
作为你来说,有错在前,我相信你的哥嫂不满意的也是你们的态度,而不是钱的问题,所以还是从态度角度入手,解决这个问题。

侠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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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以前这种事情也很多还是现在才很多!?就是觉得这不应该是什么问题!


想想自己小时候也有很多这种情况。小时候,一次我大伯家的堂哥骑自行车带着我四处逛着玩,结果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伤得胳膊腿都流血,买了根小火腿肠哄哄就好了。我父母也没说要赔钱要啥的!
再有一次,应该是春天。一个亲戚上墙头弄香椿,我在底下拿个篮子接香椿。可能好多城里的孩子都不大知道,当年农村的那个破墙头都是一块一块参差不齐的石头砌的,结果一不小心掉下个石头,把我眼角砸得出了好多血,还留点疤。我父母也啥都没说。
后来也说起过这个事情。他们都觉得,人家也不是故意的,作为亲戚爱孩子还爱不过来呢!对吧?!
所以,现在想想,这么大的一个家庭,我们一家人能够和睦相处,彼此之间多理解多包容是必不可少的!
这是从感情说的这种事情。要是从法律上讲,肯定是要赔偿的。至少来说,基本的医疗费用应该跟上。


我想题主肯定现在也很纠结,也是希望能够继续维护良好的和谐的亲戚关系的。所以,说一些个小小的建议。
首先呢,这个受伤的孩子也是你的亲戚,侄子侄女之类的吧。我想孩子在你的手里收到伤害,你肯定也是于心不忍的。那就拿出点钱来,更重要的拿出诚意,让所有的家人都能看到你的态度。毕竟钱是王八蛋,在孩子这个问题上,钱是不重要的。
其次,跟你哥哥嫂子好好解释商量一下,如果你经济上确实困难,他们应该会理解你的吧。等你以后条件好了,再慢慢还人情也可以。亲戚,都是来日方长,不用非急于一时。
再者,家里应该还有共同的老人吧!找几个德高望重的长辈出来协调调解一下。
当然,最后也不排除得走法律程序。如果他们确实很过分!属于无赖讹钱的,其他的办法都不好用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还是祝愿受伤的孩子没有大碍!这个事情的处理选择还是要以维护亲情为重!毕竟,今生成为亲人,这得是前世多大的缘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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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爱妈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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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事情很难说,这就跟你哥嫂要不要脸一个道理!
首先,他们逛街把孩子放你家?自己生的孩子,两个人去逛街享受二人世界,把孩子放别人家?心真够大的,这样的父母也好不到那里去,自己为什么不带着孩子逛街呢?害怕累吗?自己都知道累,还把孩子放别人家里,足以说明,自私,无比的自私!
其次,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把孩子烫着了,怎么办?既然她能够把孩子放到你家里,足以说明把你们当成了自己人看待,已经不分彼此了,那么为什么还要赔偿?如果是在自己家里,自己不小心把孩子烫伤了,他会怎么办呢?会让赔偿吗?真是翻脸不认人啊!这样的哥嫂无敌了。
最后,其实你也是有责任的虽然你很委屈,很冤,但是既然你答应了帮人家看孩子,现在孩子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所以你是有一定的责任,而且还没处喊冤,都是自己的家人,坐下来慢慢的协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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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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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得好好的讨论一下。
首先我们得弄清楚一个问题:赔偿跟慰问金是两回事!
一、侄子烫伤了,不论在哪烫的,怎么烫的,从亲情角度上讲姑姑都应该看望,都应该出钱。这个钱叫做慰问金!
二、如果烫得严重,花钱多,哥嫂难以承担了。不论孩子在哪烫的,怎么烫的,从亲情角度上讲做姑姑的都应该去分担一些费用。
但是,这些都不叫赔偿。是出于亲情的帮助。如果提到赔偿,那就是法律层面的事了!
为什么要赔偿?也就是说姑姑对孩子的烫伤负有责任,所以得赔偿。
那么,事情就比较复杂了。
什么情况下烫伤的?是姑姑失手烫伤他的还是孩子自己弄水时烫伤的?
孩子多大了?有没有自己行为的能力?
这些都要拿出来参考的。弄清了这些才能认定姑姑需要不需要赔偿,赔偿多少?
但是有一点:姑姑是出于人情,帮忙照看孩子,并不收取费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父母将孩子放在亲戚家,从而导致孩子烫伤,仍然是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义务,父母的责任最大。
最后,最重要的一点:齐心协力救治好孩子再来考虑这些事,什么都没有孩子的安危重要!!!
给吧!毕竟是在你家烫伤的。
只是以后亲情只会变得淡泊。以后不要再做这种“好人”了。
如果我是哥哥嫂子,碰到这种情况,我不会要求赔偿。除非你自己提出出医药费。我只会自责自己,怎么就不能换一天出去逛街呢?也许就不会烫伤了。
如果我是你,我会主动承担医药费。毕竟是自己没有带好。谁也不想发生这种事情。可是哥哥嫂子耍赖,就有点不近人情了。因为你要我帮忙,我能帮肯定帮。如果我拒绝,你又会有话说,说要你看会人也不愿意。
算了。这件事情让你看清楚一些事,也值了。该赔偿的就赔偿。但是如果哥哥嫂子想坑多了,大不了叫警察来。撕破脸。

Sunshine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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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谈赔偿着实有点伤感情呐!如果按照法律的程序走,姑姑可能会被赔部分治疗费用。但按照亲情关系来讲的话,哥嫂不应该张那个口!而作为姑姑,即使哥哥嫂子不开口,自己的亲侄儿自己肯定也心疼,会主动给侄儿部分慰问金(这是大部分都具备的情理)。


本人不是专业法律人士,就平时积累的一些经验来谈:如果哥哥嫂子把姑姑告上法庭谈论理赔之事,姑姑很可能会被判出一部分金额。因为孩子托付给姑姑了,也是经过姑姑同意并且接纳。此时,姑姑就成了第一监护人。在此期间,孩子不小心受了伤,姑姑也需负部分责任!FV往往无情,它不会说因为您是帮了别人,而导致事情发生的经过,更多的是注重结果!
从亲情方面考虑,姑姑是亲姑姑!哥哥嫂子也算是自家人。真的为了赔偿金去质问姑姑,确实是很伤感情的一件事。况且哥哥嫂子因有事把侄儿托付自己照看,从亲情方面理解,也是可以原谅的!


按照正常的情理分析:大多数姑姑都很疼爱自己的侄儿,就像是自家孩子一样。此时,孩子受伤了,姑姑应该也很担心很自责,或者不等哥哥嫂子开口就自己提出给部分慰问金。这是好处理好接纳又不伤感情的一种处理方式!
如果姑姑在平时生活中,不是那么深明大义或者孩子受伤面积很大,哥嫂无力承担,此时也能开口问姑姑要赔偿金……

所以说:不要轻易答应替别人看孩子,既然答应了一定要照顾周全。不然的话,没事还好有事都不好说……

A01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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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父母讲过很久以前发生类似的事情,可能是道听途说,也可能是子虚乌有,当故事听吧。前二十年的时候,也是父母出去打工,留守爷爷奶奶带孙子,孩子贪玩掉水池里淹死了。
很多年前的人们普遍不懂法,而且那池子也是自然行成的洼地,积水多了产生的,村里的孩子去玩的也很多,所以没有责任人,也没想过找人负责。爷爷奶奶以泪洗面,伤心欲绝,这还不算悲剧,打工父母闻讯赶回来,数落二老,更令人气愤的是,媳妇把爷爷按到盛有开水的盆里活活烫死了!是开水开水!奶奶后来也上吊了!从始至终作为家主的男人都没说过一句话!
请大家评评这事儿该如何判责

用户5714845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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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真是废物,家里有宝宝一定要把水,电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孩子炀伤监护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你把别人孩子接下来你就要用心看护,这姑姑真无耻,亲侄在你家受伤害你不赔偿良心过不去,要为你不负责付出代价。

老夫子7938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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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答应照管孩子,按法,口头合同有效。举一例:有人骑摩托车,在小区门口对看门大爷说,照看一下车,大爷满口答应,结果出来,车被偷,车主要大爷赔,大爷说,凭什么,我又没收你保管费,结果法院判大爷全责,口头合约有效!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不合情理,却合法!唉老大爷一口否定看车,疑罪从无,无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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