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公园主唱小时遇恋童癖,为了孩子需要知道这些

看点:林肯公园几乎是中国听众最熟悉的摇滚乐队之一,他们的音乐被形容为“咀嚼愤怒,却唱出希望”。几天前,传奇摇滚乐队“林肯公园”主唱查斯特·贝宁顿在自己家中上吊,自杀身亡。查斯特·贝宁顿的自杀原因,来自童年的一段痛苦回忆。11岁时,因为父母离异,他不得不四处搬家,性格内向孤僻,成为了同学们欺负的对象。而这一切在后来也没有好转。7岁时,他被成年男子性侵遇恋童癖。而这一悲剧持续了6年。这也成为了终身无法平复的伤痛。日前,一位网红明星被网友爆料是恋童癖,他参见过《超级演说家》,拥有52万粉丝。他曾开设色情网站,甚至疑似参与相关交易。事件真相尚未明朗,目前当事人已发布律师函称交给法律评判。不少家长对“恋童癖”了解甚少,事实上“恋童群体“不仅庞大,背后的产业也很成熟。了解恋童癖、提高警惕性、对孩子进行一定程度的安全教育,这是家长们当前需要了解的。什么是恋童癖?不少人都读过一本名为《洛丽塔》(《Lolita》)的书,书中绝大部分篇幅是死囚亨伯特的自白,叙述了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未成年少女的恋爱故事,后被改编成电影。因为《洛丽塔》的风靡,后衍生出了“萝莉(loli)”一词,随后在日本引申发展成一种次文化,用来表示可爱的小女孩,或用在与其相关的事物。对“萝莉”有着疯狂喜爱的,我们称之为“萝莉控”。而“萝莉”一词相近的,是“正太”。“正太”一词源自日本动漫,用于形容年幼可爱的小男孩,常用于称呼男性小学生。同样地,对“正太”疯狂喜爱的人,被称为“正太控”。在本次事件中,疑似该网红明星所开设的色情网站名称中便含有“正太”一词,并且网页内有大量幼年男孩的图片,甚至有相关交易。那么,是不是所有喜欢“萝莉”或是“正太”的人都是“恋童癖”呢?答案是不尽然。“正太”和“萝莉”均来自ACG文化(动画、漫画、游戏),随着这一文化的发展,现已成为大众知晓度较高的网络用语,并不一定全都涉及情色方面。那么,真正的“恋童癖”是如何定义的呢?在2010年前,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中将“恋童”定义为“一种对儿童,通常为发育前或青春早期的男孩或女孩的性偏好”。然而,在2013年5月18日出版的第五版《精神疾病诊断及统计手册》(DSM)指出,“倾向”与儿童发生性行为者,将与“实际”发生性行为者作出区隔,前者将不再被诊断为“病态”,仅视为一种恋童的“非典型性取向”。这次修改是学界首次将恋童定义为一种“性取向”,但引发民众抗议,被认为是“恋童行为合法化”的前奏。在社会压力下,美国精神病协会于2013年11月发表声明,称“性取向”一说是一个“错误”,并将性取向改成了“性兴趣”(Sexual Interest)。最新研究成果认为,恋童癖者的大脑中的“白质”异于常人。正常人在看到儿童时会产生保护欲、而恋童者则是产生性欲。这些科学研究的发现,都指向一个越来越被学界接受的结论,即恋童是一种天生的性取向。此外,并非所有的恋童者都会实施犯罪,也并非所有侵害儿童的都有“恋童癖”。“三年血赚,死刑不亏”?面对儿童的权益,这“玩笑”有些过分!事实上,“恋童癖”背后有着庞大的产业链,这些交易隐藏在阴暗的角落中,不为人知也难以根除。有记者曾潜入某个涉嫌儿童色情的QQ群中,发现群内成员分为十几岁的小朋友与被称为“大叔”的成年人们。在这样一个群里,20元可以和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裸聊、30元可以“想做什么做什么”——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有些孩子会主动发布相关消息,以赚取“红包”。除此之外,这些QQ群还会贩卖相关视频,明码标价,甚至可以根据雇主的需求制定相关主题。年幼无知的孩子们容易被小小的糖果诱骗,于是罪恶的手便利用了这一点,制造出了一条邪恶的产业链。正是因为儿童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非常薄弱,所以全世界都有相关法律对未年成人进行保护,我国也早已颁布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视情节轻重,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然而,许多涉及到儿童话题的贴吧或视频网站中经常出现“三年血赚,死刑不亏”的评论,这句话意思是指“如果(因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而被)判三年,那便赚了;如果判死刑,也不亏”。且不论这句话中对法律的轻视,网友们所谓的“调侃“传递出的价值观是扭曲的,甚至隐隐透露出怂恿的意味来。这样的言论被大量使用,委实不妥,也提醒了家长们孩子周围潜在了很多危险。对儿童实施侵害的人需要被谴责和惩罚,而躲在屏幕后面浏览、购买、储存、传播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条产业链上的一员,同样要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审判。拿什么保护我们的孩子?对儿童的保护有三道防线:法律、家长、社会。目前我国关于儿童性侵害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是很完善,我们呼吁更完善的相关立法保护的同时,更应做好后两道防线。说到第二道防线,就不得不提性教育缺失的问题。由于性教育缺失,孩子们一方面不了解“性”,另一方面由于大环境下的“性羞耻感”,孩子们尚未了解便已经认为和“性”相关的都是羞耻的。因此一些孩子被性侵之后,因觉得害怕和羞耻而保持沉默,这份痛苦被埋在心里伴随一生;还有的孩子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当时遭遇的那些意味着什么,直至成年后才懂。在林奕含自杀事件后,搜狐教育《智见》曾撰文《痛惜林奕含自杀时,来学习如何给孩子正确的性教育》,文中详细介绍了不同年龄对应的性教育知识点,家长朋友们可点击文章标题或翻阅《智见》往期文章了解详细信息。除了让孩子了解自己的身体、建立身体底线(比如哪些地方是绝对不能被看或被触摸),以下这几点家长也需要做到。1.培养孩子的危机意识在教育孩子时,我们往往强调“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而事实上,现在发生的儿童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占七成。这表示,在培养孩子的危机意识时,要防范的绝不只是陌生人。同时要教育孩子,当有人说出不当的言辞、做出疑似伤害自己的动作时,应立刻跑开并寻求帮助。2.告诉孩子如何应对威胁一些坏人在伤害孩子之后,往往会威胁孩子如“如果你敢告诉别人就……”。家长们需要在前期的教育中告诉孩子,不要相信坏人的话,受到伤害一定要告诉爸爸妈妈和警察。坏人的威胁往往利用了孩子们的羞耻心,让孩子们觉得受到伤害似乎是自己的错。因此家长们在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时,应告诉孩子“受伤害绝对不是自己的错,坏人才应当受到谴责”。3.不要忽视孩子们的反常表现当发现孩子开始拒绝或恐惧跟某些个人接触,对某件事情担忧,容易紧张、惊慌或者走神,做噩梦;当你发现孩子身上有淤青,皮肤病,内衣附着物明显增加等……家长们要警惕这是一些潜在的信号,最好仔细观察并试着去跟孩子讨论。4.重视孩子被侵害之后的心理问题若悲剧发生,家长们在愤怒和痛苦的同时,应当知道被伤害的孩子内心更是比父母痛苦百倍,他们经受的是生理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此时家长在举起法律武器维护孩子权益的同时,更需要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用爱与耐心帮助孩子重新树立尊严与自信心,让孩子感受到自己依然是被爱的,并且有信心去爱别人。必要时,应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第三道防线来自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为儿童提供一个更健康安全的环境,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在网上看到侵犯孩子权益的言论、视频、贴吧应立刻举报;看到儿童面临危险,至少要立刻报警并寻找帮助。愿我们的孩子在这三道防线的保护之下,能够健康成长。林肯公园的代表作之一《IN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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